依据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提早下达2023年村庄复兴和县域工业资金的告诉》(闽财外指〔2023〕15号)文件精力,经专题会议研讨赞同下达2023年省级县域工业高质量开展专项切块资金,公示如下,请予监督。如有贰言,请在5个工作日内(2024年1月2日-2024年1月8日)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定见。(监督电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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