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根据省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,10月9日起,郑州市整体扩散条件转差,空气质量以中、重度污染为主。根据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》,经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自2024年10月8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,建议儿童、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、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,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保护措施;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,如不可避免,建议采取保护措施;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、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,组织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;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、急诊,增加医护人员。同时,倡导公众绿色消费,单位和公众最好能够降低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原材料以及产品的使用;倡导公众绿色出行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,驻车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;倡导公众绿色生活,减少能源消耗。
工业源减排方面,工业公司按照“一厂一策”实施停产或限产。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,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。做好企业用电调度。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督管理力度,确保达标排放;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,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,严格落实减排措施。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。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公司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。
扬尘源减排方面,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,停止室外喷涂、粉刷、切割、焊接等涉气环节作业,矿山停止露天作业,停止开采、运输、修复等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。砂石料厂、石材厂、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。施工工地、工业公司露天堆放的非整装物料全部苫盖,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。对城区主次干道、城乡结合部道路、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,在空气中水分含量小于50%且气温高于5℃时,增加吸尘、清扫、洒水、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;在空气中水分含量大于50%或气温低于5℃时,停止洒水、喷雾、湿扫作业。
移动源减排方面,全市停止建筑清运(建筑垃圾、渣土)、水泥混凝土、沥青混凝土、砂石运输,市区四环内停止建筑物料、装饰建材物料、散装水泥运输(使用纯电动、氢能源车辆的除外);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以上车辆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。环卫、物流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。重点行业电力、煤炭、铸造、建材、有色等企业优先使用铁路、管道运输,其余部分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车辆运输;鼓励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错峰运输,做好生产物资储备,预警期间尽最大努力减少车辆运输。国四柴油货车禁止驶入北四环路(大河路,不含本路)以南、东四环路(含本路)以西、南四环路(含本路)以北、西四环路(含本路)以东区域内(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)。全市禁止使用不满足Ⅲ类限值要求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,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与市管理平台联网并粘贴环保标识。施工工地内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再使用。加大公交、地铁运力保障,评估客流变化,适时调整运营计划,保障市民绿色出行。
面源减排方面,加强督导巡查,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。禁止垃圾焚烧,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检查频次,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。禁止燃煤散烧,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严禁“禁煤区”内出现散煤复烧现象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依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。
第二类:心肺疾病患者,如患有冠心病、心力衰竭、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。
关注气象环境部门的空气质量预报,了解当天及今后数天的大气污染状况,根据空气质量和霾预报情况安排出行。
中度霾天气时:减少户外活动,避免户外锻炼;外出时可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。
重度霾天气时: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;必须外出时须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;外出回来要及时清洗面部、鼻腔及的皮肤。
不要在居室内吸烟,避免吸入二手烟。做饭时提前开启和延迟关闭油烟排风,最好能够降低燃料燃烧造成的污染。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进行室内通风换气。
重度霾天气时:关闭门窗,有条件的家庭同时开启空气净化器;居室内打扫采用湿式清洁方式。
通过正常渠道了解科学防护信息。注意科学饮食和休息,多吃新鲜水果蔬菜,适当补充各种维生素,增强机体免疫力。保持正常心态,放松心情。
轻度霾天气时:儿童、老人、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减少外出及户外运动,多在室内运动或调整锻炼时间,尽可能的避免霾污染高峰时段外出锻炼。
重度霾天气时:儿童、老人、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留在室内;重点人群必须外出时,应当佩戴配有呼吸阀的防护口罩,佩戴口罩前应当向专业医师咨询确认;户外作业人员要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。回到家中要按时换衣物、清洗面部、鼻腔及的皮肤。
安装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,宜在空调系统中配备对细颗粒物有效的空气净化装置;未安装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的,宜在室内配备空气净化器。
室内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,应该依据空气污染程度适时通风换气,并补充过滤去除细颗粒物的新风。
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办公室、室内健身场所等室内场所,建议配置空气净化器,尽可能降低PM2.5浓度;有条件时,可采用新风装置引入新鲜空气,防止二氧化碳浓度过高。